关于陈洪、龙前双、陈俊安房屋的继承公示
陈洪、龙前双、陈俊安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汽车修配公司集资楼第一层西向东3号门市,产权证号川(2017)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3551号。陈俊安2017于8月21日死亡注销户籍。上述房产属于被继承人陈俊安的份额为陈俊安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陈洪、龙前双两人共同继承。
根据申请人陈洪、龙前双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洪、龙前双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汽车修配公司集资楼第一层西向东3号门市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5日至 2020年11月3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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