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宣汉县关于对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工作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细则的通知》(川水函〔2020〕1361号)要求,我县组织县水务局、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纳入清理整改的30座小水电站(其中:整改类14座、立即退出类14座、限期退出类2座)按照“一站一策”整改方案要求,开展了全覆盖自查验收,现将全县整改类和退出类小水电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向宣汉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反映。
联系单位:宣汉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
联系电话:0818—5203011;
电子邮箱:745201465@qq.com;
联系地址:宣汉县水务局
附件:1.宣汉县整改类小水电验收汇总表
2.宣汉县退出类小水电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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