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代贵房屋继承公示
符代贵现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区景观大道聚城峰华南区4号楼21楼4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2015041000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宣国用(2016)第00409号。(该房购买时间为:2012年8月1日,系符代贵单独购买)。符代贵死亡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原配杨在琼死亡时间为:2012年4月。符代贵于2013年6月27日与孙光群结婚。上述房产100%产权属于被继承人符代贵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该遗产应由其父亲符光大、母亲冯多玉、续弦孙光群、子女符云、符政、符静、符杨继承,因符光大、冯多玉先于符代贵死亡,现孙光群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符云、符政、符静、符杨共同继承。
根据申请人孙光群、符云、符政、符静、符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符云、符政、符静、符杨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区景观大道聚城峰华南区4号楼21楼4号住房一套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18日 至2021年1月11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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