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群芳、赵国玖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桂群芳、赵国玖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板桥街拆迁安置房B幢东单元10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14635号,国有土地证号为:宣国用(2014)第009966。赵国玖于2018年3月14日死亡,该房产属于赵国玖的份额是被继承人赵国玖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赵尚福、孙宗秀、赵小岚、赵晓忆、桂群芳共同继承,因赵尚福、孙宗秀先于赵国玖死亡。现赵小岚、赵晓忆自愿放弃该套房屋的继承权,由桂群芳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赵小岚、赵晓忆、桂群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桂群芳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板桥街拆迁安置房B幢东单元10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4日至 2020年12月2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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