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光地、胡元美房屋继承公示
李光地、胡元美现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街食品综合楼南楼3单元11-1号附2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7004号。李光地于2014年12月28日死亡注销户籍。上述房产属李光地的份额系被继承人李光地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该遗产李正安、刘氏、胡元美、李德建、李德青、李德轩、李德红继承,因李正安、刘氏均先于李光地死亡,现李德建、李德青、李德红、胡元美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李德轩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胡元美、李德建、李德青、李德轩、李德红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德轩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食品综合楼南楼3单元11-1号附2号住房一套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1月15日 至2020年2月5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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