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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俞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北侧玉米原种场改建工程(山水人家)A区2号楼1单元5楼3号(证号为宣房权字第4364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因李忠俞现未成年,由其母亲王江兰代为声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 王江兰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