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俊谟、刘文秀房屋的继承公示
郭俊谟、刘文秀现有房屋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鱼禅寺李红兵联建房2幢前楼2楼2号(没有办理产权登记)。郭俊谟于2020年12月14日死亡,刘文秀于2018年2月11日死亡。上述房产属于被继承人郭俊谟、刘文秀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郭治安、郭氏、刘兴华、刘氏、郭霞、郭红、郭莉、郭杰、郭伟继承。因郭治安、郭氏、刘兴华、刘氏均先于郭俊谟、刘文秀死亡,现郭霞、郭红、郭莉、郭杰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郭伟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郭霞、郭红、郭莉、郭杰、郭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郭伟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鱼禅寺李红兵联建房2幢前楼2楼2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月15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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