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杰、龙前艮房屋的继承公示
龙前艮、张杰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南侧三星花园12号楼3楼6号(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张杰于2020年7月22日死亡,上述房产50%份额系张杰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张华富、陈士琼、龙前艮、张棚翼、张涵锶、张钰莲共同继承。现张华富、陈士琼声明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龙前艮、张棚翼、张涵锶、张钰莲四人共同继承。
根据申请人张华富、陈士琼、龙前艮、张棚翼、张涵锶、张钰莲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龙前艮、张棚翼、张涵锶、张钰莲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南侧三星花园12号楼3楼6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3月11日至 2021年3月3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