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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四川省宣汉县烟草专卖局(现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星河名居1层门市11号及夹层,证号分别为宣国用01891号、01890号《土地使用证》已遗失。现权利人原四川省宣汉县烟草专卖局(现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