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银信、袁光碧房屋的继承公示
张银信、袁光碧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双路拆迁房A幢1单元8楼1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5584号。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司法局职工住宿综合楼B幢负一层西至东3号。袁光碧于2016年8月17日死亡,上述房产50%份额系袁光碧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袁云山(于2017年死亡)、林守珍、张银信、张成建、张玉兰共同继承。因袁云山后于袁光碧死亡,袁云山应继承份额发生了转继承,由袁光勇、袁光付、林守珍继承袁云山所继承上述房产的份额。现林守珍、张成建、张玉兰、袁光勇、袁光付声明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张银信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林守珍、张成建、张玉兰、袁光勇、袁光付、张银信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银信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双路拆迁房A幢1单元8楼1号、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司法局职工住宿综合楼B幢负一层西至东3号两套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2月19日至 2021年3月1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