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清爱、李寒立《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声明
王清爱、李寒立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65号4幢,房屋他项权证号为:201608260012号已遗失。现权利人声明上述《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房屋他项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因抵押权人李寒立有事未亲自到场申请解除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全权由抵押权人王清爱一人申请解除抵押,如有一切法律法规和经济纠纷由王清爱一人承担,与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经办人无关。
声明人:王清爱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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