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朝晖、彭富财房屋继承公示
邓朝晖、彭富财现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堤坎街1号商品房1单元3楼2号,房权证字第7614号。邓朝晖于2021年3月6日死亡,上述房产50%份额属于邓朝晖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该遗产由邓世隆、李远秀、彭富财、彭毅继承,因邓世隆、李远秀均先于邓朝晖去世,现彭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彭富财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彭富财、彭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彭富财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堤坎街1号商品房1单元3楼2号住房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04月2日 至2021年4月23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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