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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军胜、何小丽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299号巴人广场商贸城1-2#楼22楼4号《所有权证字》,所有权证字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7500号已遗失。现权利人罗军胜、何小丽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军胜 何小丽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