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汝秀、杨毅房屋的继承公示
龚汝秀、杨毅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聋哑学校房改房3楼2号(产权证号:宣权改字第2792号、宣国用2014第01589号)。龚汝秀于2018年12月13日死亡,杨毅于2021年1月10日死亡。上述房产属于龚汝秀、杨毅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龚行政、杨宗清、杨毅父母(姓名不详)、杨弘、杨洁、杨华共同继承。因龚行政、杨宗清、杨毅父母均先于龚汝秀、杨毅死亡,杨弘先于杨毅死亡。现杨洁、冯洋(杨弘之独子)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杨华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杨洁、杨华、冯洋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杨华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聋哑学校房改房3楼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5月8日至 2021年5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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