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耀宗、牟光军房屋的继承公示
孙耀宗、牟光军现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土地坡16号农业局房改房第5幢2楼3号(原土地坡16号5-2-3号),证号为宣房权字第28186号。孙耀宗于2017年10月29日死亡注销户籍,上述房产中孙耀宗所享有的50%产权份额属于孙耀宗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孙光才、李元贞、牟光军、孙琼、孙重周、孙济周、孙笃周、孙娟继承,因孙光才、李元贞先于孙耀宗死亡,现孙琼、孙重周、孙济周、孙笃周、孙娟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牟光军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牟光军、孙琼、孙重周、孙济周、孙笃周、孙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牟光军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土地坡16号农业局房改房第5幢2楼3号(原东乡镇土地坡16号5-2-3号)住房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04月14日 至2021年5月6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