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因保管不善,将 证号为川2020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18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权利人陈旺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旺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