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永安、王端琼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李永安、王端琼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街万豪花园3单元11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 宣房权 字第 14476号。李永安于2021年5月15日死亡。上述房屋中50%的产权份额是李永安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李厚达、王丕珍、王端琼、李军、李丽舟继承,因李厚达、王丕珍先于李永安死亡,现李军、李丽舟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王端琼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王瑞琼、李军、李丽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端琼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街万豪花园3单元11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5月25日至 2021年6月1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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