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成伟、覃伦秀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李成伟、覃伦秀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望天梁陈道珍、喻修成等私人联建房4单元夹层2号(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李成伟于2018年9月11日死亡。上述房屋中李成伟享有的产权份额是李成伟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余明针、李广田、覃伦秀、李小华、李小覃继承,因余明针后于李成伟死亡,余明针所继承的份额已转继承给(余明针的配偶李广田、余明针的长子李良轩、女儿李成美、三子李伟平)所有、现李广田、李小华、李小覃、李良轩、李成美、李伟平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覃伦秀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广田、李小华、李小覃、李良轩、李成美、李伟平、覃伦秀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覃伦秀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蒲望天梁陈道珍、喻修成等私人联建房4单元夹层2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5月14日至 2021年6月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