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厚成、康丕秀房屋继承公示
向厚成、康丕秀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北街法院房改房1单元2楼2号,证号:宣权改字第0466号。向厚成于2002年5月8日死亡,康丕秀于2021年3月5日死亡。上述房产中向厚成、康丕秀所享有的产权份额属于向厚成、康丕秀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向宗清、康良碧、康良善、康熊氏、向训洲、向军、向霞、向丹、向薇继承,向宗清、康良碧、康良善、康熊氏均死于向厚成、康丕秀之前,向训洲死于向厚成之后康丕秀之前且死亡前已离异,向训洲应继承的份额由向训洲之女向薇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现向丹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向军、向霞、向薇三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向军、向霞、向薇、向丹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向军、向霞、向薇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北街房改房1单元2楼2号住房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06月23日 至2021年07月14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