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天才、曾庆芳房屋的继承公示
王天才、曾庆芳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代家湾观湖大厦西至东3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0210号)。王天才于2018年9月29日死亡注销户籍,上述房屋中王天才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为王天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王天才的父母(姓名不详,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死亡)、曾庆芳、王晓玲、王晓玉共同继承。现王晓玲、王晓玉声明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曾庆芳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曾庆芳、王晓玲、王晓玉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曾庆芳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代家湾观湖大厦西至东3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6月8日至 2021年6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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