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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启动公示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1-07-21     点击数: 人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科局:

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扶贫发〔2019〕87号)文件和上级要求,为切实保障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高贫困人口素质,衔接推动乡村振兴,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将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扶持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以下简称“系统中”)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脱贫户家庭。

(二)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三)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新政策,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一学期1500元)。

(四)补助方式。

1.生源地补助。符合条件的本县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本县申请“雨露计划”补助。

2.直补到户。补助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打卡直发给学生本人或户主的社会保障卡。

3.分期审核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学期、春季学期,分期审核发放1500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1.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村务公开栏、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大力宣传“雨露计划”相关政策,尤其是对国扶系统中未标注学籍信息但又符合补助条件的个别贫困学生家庭更要做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家庭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不错不漏”、“应补尽补”。2.乡镇(街道)务必通知拟补助对象核实好社保卡信息,确保准确、唯一、已激活,避免打款失败。3.打款成功后,乡镇(街道)应及时通知村(社区)、当事人核实收款情况,给受助对象户讲明白政策享受情况,避免出现“补助对象不清楚打款来源”等情况。

(二)严格工作程序。请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县教科局要将文件转县职教园、达州科技职业技术学校等职业院校进行广泛宣传,并负责县内就读学生资格审核工作。

(三)注意程序变化,把握时间节点。本期“雨露计划”上级下达实施时间较晚,各乡镇(街道)应以高度的责任心统筹开展好各项工作,把好补助对象审核关口,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以上工作,确保“雨露计划”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联系股室:县乡村振兴局社扶股,QQ群:367362270,联系电话0818-5239153,举报电话:12317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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