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行碧、罗芝科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何行碧、罗芝科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南坝镇回龙街7号(原8号)(产权证号:权字第0001号,产权面积208平方米);南坝镇回龙街12号(原509号)(产权证号:宣权字第1090号,产权面积99平方米),共2幢。罗芝科于2016年1月9日死亡。上述房屋中罗芝科享有的产权份额是罗芝科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罗培银、王昌碧、何行碧、罗兰蓉、罗兰菊、罗兰洲、罗兰渊继承,因罗培银、王昌碧先于罗芝科死亡,现罗兰蓉、罗兰菊、罗兰洲、罗兰渊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何行碧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何行碧、罗兰蓉、罗兰菊、罗兰洲、罗兰渊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何行碧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南坝镇回龙街7号(原8号);南坝镇回龙街12号(原509号)共2幢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7月17日至 2021年8月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