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沁、冉隆宣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杨沁、冉隆宣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第三期广厦工程集资楼2单元10楼2号,产权证号:川(2017)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3574号。冉隆宣于2021年8月6日死亡。上述房屋中冉隆宣享有的产权份额是冉隆宣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冉从新、刘宗秀、冉曦、唐紫嫣、徐洋、杨沁共同继承,因冉从新、刘宗秀、冉曦先于冉隆宣死亡,现唐紫嫣、徐洋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杨沁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唐紫嫣、徐洋、杨沁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杨沁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第三期广厦工程集资楼2单元10楼2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8月13日至 2021年9月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