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华、王建红房屋的继承公示
陈华、王建红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新街27号工商行综合楼西单元4楼1号, 房屋所有权证:东乡字第111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03)字第001154号。陈华于2005年5月13日死亡。上述房产中属于陈华的份额系陈华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陈会先、黄道琼、王建红、陈薛羽共同继承。因陈会先、黄道琼先于陈华死亡,现陈薛羽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王建红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王建红、陈薛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建红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街27号工商行综合楼西单元4楼1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9月2日至 2021年9月2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