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小琼、王腾飞房屋的继承公示
万小琼、王腾飞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南侧三星花园13号楼15楼6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6225号。 王腾飞于2021年8月1日死亡。上述房产中属于王腾飞的份额系王腾飞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万小琼、王和清、张永秀、王颖共同继承。因王和清先于王腾飞死亡,现张永秀、王颖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万小琼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万小琼、张永秀、王颖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万小琼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南侧三星花园13号楼15楼6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8月26日至 2021年9月1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