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光秀、李本孝房屋继承公示
符光秀、李本孝现有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骑龙街拆迁安置房第一层南至北6号、二单元5楼2号、二单元2楼2号房产三套,产权证号分别为:30847号、30844号、30845号。
李本孝于2010年4月1日死亡,符光秀于2010年12月10日死亡。上述房产属于符光秀、李本孝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符光秀的父母符必康、符杨氏、李本孝的父母李数德、覃本珍、子女李正春、李健康、李正东继承,因符必康、符杨氏、李数德、覃本珍均先于符光秀、李本孝死亡,现李健康、李正东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继承权,由李正春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正春、李健康、李正东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正春申请办理宣汉县东乡镇骑龙街拆迁安置房第一层南至北6号、二单元5楼2号、二单元2楼2号三套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产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