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达仁、李志芳房屋的继承公示
贾达仁、李志芳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北侧玉米原种场改建工程(山水人家)A区2号楼2单元1楼1号, 房屋所有权证:宣房权字第201601210059号。李志芳于2017年5月9日死亡注销户籍。上述房产中属于李志芳的份额系李志芳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李志芳父母李作哲、张成贵、配偶贾达仁、女儿贾毅、贾胜、贾洪玲、儿子贾洪刚继承。因李作哲、张成贵先于李志芳死亡,现女儿贾毅、贾胜、贾洪玲、儿子贾洪刚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贾达仁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贾达仁、贾毅、贾胜、贾洪玲、贾洪刚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贾达仁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北侧玉米原种场改建工程(山水人家)A区2号楼2单元1楼1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1年10月12日至 2021年11月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