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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亢朝秀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2-08     点击数: 人次

​  亢朝秀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下城壕土黄建司综合楼2单元6楼1号,房屋产权证号为:房权证东乡字第11985号。亢朝秀于2018年12月12日死亡,上述房屋中亢朝秀享有的产权份额属于亢朝秀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应由父母亢应全、李延秀、配偶马宗学、子女马茂江、马茂英、马小红、马国青、马超共同继承。因亢应全、李延秀、马宗学先于亢朝秀死亡,现马茂江、马茂英、马国青、马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马小红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马茂江、马茂英、马小红、马国青、马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马小红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下城壕土黄建司综合楼2单元6楼1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2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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