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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润章、向秀兰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1-30     点击数: 人次

​  石润章、向秀兰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土地坡畜牧局集资楼1单元31号,土地证号:宣国用2002字第01240号。石润章于2013年3月6日死亡。上述房屋中石润章享有的产权份额是石润章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石文权、向忠容、向秀兰、石峰旭、石耀丹共同继承,因石润章父亲石文权、母亲向忠容先于石润章死亡,现向秀兰、石耀丹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石峰旭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向秀兰、石峰旭、石耀丹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石峰旭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土地坡畜牧局集资楼1单元3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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