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伟、廖崇均房屋的继承公示
王伟、廖崇均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4号楼2单元10楼2号(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廖崇均于2018年2月8日死亡,上述房屋中属于廖崇均的产权份额是廖崇均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亲廖运孝、母亲王淑哲、妻子王伟、儿子廖晓程共同继承。因廖运孝先于廖崇均死亡,现王淑哲、廖晓程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王伟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王淑哲、廖晓程、王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伟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4号楼2单元10楼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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