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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兴禄、付尤容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1-25     点击数: 人次

​  谢兴禄、付尤容原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倒水沟97号,证号为宣房权字第8953号。该房产于2006613日经四川省盛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偿还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5号楼72号。付尤容于2007714日死亡,上述房产中付尤容所享有的产权份额属于付尤容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付先权、余天元、谢兴禄、谢莹、谢付国继承,因付先权、余天元先于付尤容死亡,现谢莹、谢付国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谢兴禄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谢兴禄、谢莹、谢付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谢兴禄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5号楼7楼2号住房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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