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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兴友、李庆祝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1-06     点击数: 人次

​​  刘兴友、李庆祝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三八粮店综合楼1单元81号,(产权证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260号)。刘兴友于2021128日死亡。上述房屋中刘兴友享有的产权份额是刘兴友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刘兴友父母刘达元、庹中碧,配偶李庆祝、儿子刘涛共同继承。因刘兴友父亲刘达元、母亲庹中碧均先于刘兴友死亡,现刘涛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李庆祝一人人共同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庆祝、刘涛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庆祝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三八粮店综合楼1单元8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15日至202212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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