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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本国、贺朝珍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2-17     点击数: 人次

​  任本国、贺朝珍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上城壕4号商品房622号(原宣汉县东乡镇上城壕4号房6-22号),房屋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宣房权字第3573号。任本国于20151125日死亡,上述房屋中任本国享有的产权份额属于任本国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任宗贵、程元兴、贺朝珍、任春节、任敦燕共同继承。因任宗贵、程元兴先于任本国死亡现任春节、任敦燕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贺朝珍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贺朝珍、任春节、任敦燕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贺朝珍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上城壕4号商品房6楼22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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