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曲元、谢保绪房屋的继承公示
崔曲元、谢保绪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北端东侧湖上新城(商住综合楼)B区2号楼3楼4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40323号)。崔曲元于2019年6月5日死亡注销户籍,上述房屋中崔曲元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崔曲元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崔曲元的父亲崔文太(于1979年死亡)、母亲向贤坤(于2009年死亡)、配偶谢保绪、女儿崔小琴共同继承。因崔曲元的父母均先于崔曲元死亡,现崔小琴声明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谢保绪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崔小琴、谢保绪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谢保绪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北端东侧湖上新城(商住综合楼)B区2号楼3楼4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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