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朝会、胡光海房屋继承公示
郎朝会、胡光海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东路58号21幢2单元4楼2号,房屋产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38419号。胡光海于2017年4月12日死亡,上述房产胡光海享有的份额属于胡光海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胡光海的父亲胡顺昌(于1997年死亡)、母亲刘继珍(于1988年死亡)、配偶郎朝会、儿子胡宗国、女儿胡中菊共同继承。因胡光海的父亲、母亲、女儿均先于胡光海死亡,胡中菊应继承胡光海遗产的份额由胡中菊的独生儿子王锋代位继承。现郎朝会、胡宗国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王锋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郎朝会、胡宗国、王锋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锋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东路58号21幢2单元4楼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2月11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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