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郎朝会、胡光海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人次

​  郎朝会、胡光海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东路58212单元42号,房屋产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38419号。胡光海于2017412日死亡,上述房产胡光海享有的份额属于胡光海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胡光海的父亲胡顺昌(于1997年死亡)、母亲刘继珍(于1988年死亡)、配偶郎朝会、儿子胡宗国、女儿胡中菊共同继承。因胡光海的父亲、母亲、女儿均先于胡光海死亡,胡中菊应继承胡光海遗产的份额由胡中菊的独生儿子王锋代位继承。现郎朝会、胡宗国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王锋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郎朝会、胡宗国、王锋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锋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东路58212单元4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119日至2022211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