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耀轩、杨永碧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赵耀轩、杨永碧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望天梁砂砖厂安置房第二单元3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字号:宣房权字第22029号,土地证号,宣国用2005字第001654号。赵耀轩于2010年7月26日死亡。上述房屋中赵耀轩享有的产权份额是赵耀轩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赵耀轩父亲赵宗寿、母亲李兴久、配偶杨永碧、女儿赵敏、儿子赵祖壕共同继承,因赵宗寿、李兴久、先于赵耀轩死亡,赵敏(生前未婚未育)于2019年死亡。现赵祖壕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杨永碧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杨永碧、赵祖壕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杨永碧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望天梁砂砖厂安置房第二单元3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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