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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承英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2-28     点击数: 人次

​  桂承英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鱼禅寺通达林业有限公司职工住宿楼2单元5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宣房权东字第3237号。桂承英与梁自雯于2001720日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该房屋调解归桂承英所有。桂承英于2005120日死亡,上述房产属于桂承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桂承英的父亲桂贞立(于2002年死亡)、母亲陈一青、长子梁刚、女儿梁群英、次子桂毅共同继承。因桂承英的父亲先于桂承英死亡,现梁刚、梁群英、桂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陈一青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陈一青、梁刚、梁群英、桂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一青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鱼禅寺通达林业有限公司职工住宿楼2单元5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225日至2022318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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