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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代会、何全珍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2-23     点击数: 人次

​​  何全珍、陈代会原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西北乡二村十二社房屋一幢(产权证号:宣集建1995字第240***号)。该房于2012年10月22日经宣汉县拆迁与补偿办公室拆迁并偿还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华融社区人民银行西侧翰林名苑负2楼1号、17楼4号、17楼5号共3套房产。陈代会于2018年10月4日死亡,上述房产陈代会享有的份额属于陈代会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陈代会的父亲陈立清(于1959年死亡)、母亲周玉莲(1996年死亡)、配偶何全珍、女儿陈瑶共同继承。因陈代会的父母均先于陈代会死亡,现陈瑶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何全珍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何全珍、陈瑶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何全珍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华融社区人民银行西侧翰林名苑负21号、174号、175号共3套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223日至2022315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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