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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波、李成梅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2-21     点击数: 人次

​  林波、李成梅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永安大道亿联国际商贸城C23号楼1楼8号,备案合同号:2018090200013。林波于2020年5月23日死亡。上述房产中林波享有的份额系林波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林波的父亲林璋(于2007年12月23日死亡)、母亲陈钰、配偶李成梅、儿子林帅共同继承。因林璋先于林波死亡,现李成梅、陈钰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林帅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成梅、陈钰、林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林帅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永安大道亿联国际商贸城C23号楼18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222日至202231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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