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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太成、张国敏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2-23     点击数: 人次

​  向太成、张国敏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万豪花园4单元7楼2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17***号。向太成于2017年10月10日死亡。上述房屋向太成享有的产权份额属向太成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向太成的父亲向国艾、母亲冉瑞碧,配偶张国敏、儿子向泯桦、女儿向芷慧共同继承。因向太成的母亲冉瑞碧先于向太成死亡,现向太成的父亲向国艾,儿子向泯桦、女儿向芷慧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向太成的配偶张国敏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向泯桦、向芷慧、向国艾、张国敏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国敏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万豪花园4单元7楼2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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