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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明途、刘道翠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2-11     点击数: 人次

​​  李明途、刘道翠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工会楼2单元5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改字第31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14)第01638号。李明途于2021年12月5日死亡。上述房产中属于李明途的份额系李明途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父亲李良喜、母亲向以述、配偶刘道翠、儿子李沵、女儿李凌姝共同继承。因李良喜、向以述先于李明途死亡,现李沵、李凌姝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刘道翠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沵、李凌姝、刘道翠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道翠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工会楼2单元51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210日至20223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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