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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登礼、崔吉琼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3-18     点击数: 人次

  任登礼、崔吉琼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路农行东侧金庭苑综合楼A幢21楼15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39318号。任登礼于2022年3月8日死亡,上述房产任登礼享有的份额属于任登礼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任登礼的父亲任本万(于1959年死亡)、母亲胡光碧(于2005年死亡)、任登礼的父亲任本万、母亲胡光碧、配偶崔吉琼、长子任平、次子任彬共同继承。因任登礼的父母先于任登礼死亡现任平、任彬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崔吉琼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崔吉琼、任平、任彬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崔吉琼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路农行东侧金庭苑综合楼A2115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318日至2022411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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