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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玉贵、赵芝才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3-16     点击数: 人次

  张玉贵、赵芝才现有位于宣汉县南坝镇回龙街27号康丕琼自建房1-2层房屋一幢(商业面积18.99平方米,住宅面积32.85平方米,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张玉贵于2002416死亡,赵芝才于1999214日死亡。上述房产属张玉贵、赵芝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张玉贵、赵芝才的父母、长女赵守碧、二女赵守荣、三女赵守生、四女赵守蓉、幺女赵红共同继承。因张玉贵、赵芝才的父母先于张玉贵、赵芝才死亡;长女赵守碧在尚未实际取得上述遗产于2020313日死亡,赵守碧应继承张玉贵、赵芝才上述遗产的份额转移给赵守碧的合法继承人(即其丈夫康良玉、长子康丕林、次子康丕述、三子康丕华、四子康丕成、女儿康丕琼)继承。现赵守荣、赵守生、赵守蓉、赵红均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继承权;康良玉、康丕林、康丕述、康丕华、康丕成均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转继承份额的继承权,由康丕琼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赵守荣、赵守生、赵守蓉、赵红、康良玉、康丕林、康丕述、康丕华、康丕成、康丕琼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康丕琼申请办理宣汉县南坝镇回龙街27号康丕琼自建房1-2层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316日至20224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产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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