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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一顺、方传秀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3-11     点击数: 人次

​  陈一顺、方传秀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南路洲河丽都花园AG2单元72号,证号:川2017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991号。陈一顺于2020727日死亡,上述房产陈一顺享有的产权份额系陈一顺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陈一顺的父亲陈泽六(1960年死亡)、母亲徐登秀(于1987年死亡),配偶方传秀及长子陈洪、次子陈波、三子陈海、四子陈涛共同继承。因陈泽六、徐登秀先于陈一顺死亡。现陈洪、陈波、陈海、陈涛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方传秀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陈洪、陈波、陈海、陈涛、方传秀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方传碧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南路洲河丽都花园A区G幢2单元7楼2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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