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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高歧、张昌元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3-02     点击数: 人次

​  周高歧、张昌元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源昌楼2单元4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7855号。周高歧于202218日死亡,上述房产周高歧享有的产权份额属于周高歧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周高歧的父亲周长喜(于1959年死亡)、母亲付明近(于1998年死亡)、配偶张昌元、长子周洪荣、次子周洪成共同继承。因周高歧的父母先于周高歧死亡,现周洪荣、周洪成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张昌元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周洪荣、周洪成、张昌元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昌元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源昌楼2单元41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32日至2022322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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