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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绪红、唐记强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7-06     点击数: 人次

  修绪红、唐记强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江口水力发电厂3幢1单元7楼2号产权证号:43289唐记强于2022年6月26日死亡。上述房产中唐记强享有份额系唐记强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唐记强的父亲唐书华(于1983年死亡)、母亲何昌菊(于1970年死亡)、配偶修绪红、长子唐荣风、次子唐俊风共同继承。因唐记强的父母均先于唐记强死亡,现唐荣风、唐俊风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修绪红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修绪红、唐荣风、唐俊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修绪红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江口水力发电厂3幢1单元7楼2号(产权证号:43289)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2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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