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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均厚、刘月清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7-01     点击数: 人次

​  张均厚、刘月清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后街60号原政协综合楼5楼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权改字第1424号》张均厚于2020年7月31日死亡,上述房产张均厚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张均厚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张均厚的父亲张本全(于1968年死亡)、母亲王显淑(于1991年死亡)、配偶刘月清、长女张安洁、二女张芳玲、三女张雪梅、四女张雪娟、儿子张驰共同继承。因张均厚的父亲张本全和母亲王显淑先于张均厚死亡,现长女张安洁、二女张芳玲、三女张雪梅、四女张雪娟、儿子张驰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张均厚的配偶刘月清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刘月清、张安洁、张芳玲、张雪梅、张雪娟、张驰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月清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后街60号原政协综合楼5楼3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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