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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宣汉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申报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6-27     点击数: 人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为认真实施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通过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将小农户农业生产中的耕、防、收等生产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对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绿色发展,特对我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公告。

附件: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第一部分比选公告

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投标人”)比选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及要求:该项目分个包,为耕、防、收个环节,按照每个环节作为一个比选包,共个比选包。

1、机耕比选包。油菜1.3万亩、小麦0.30万亩,小计1.6万亩。

2、机防比选包。水稻4.0万亩、玉米1.0万亩,大豆2.5万亩,小计7.5万亩。

4、机收比选包。水稻2.8万亩,小计2.8万亩

服务期:20226202212月。机耕环节60日,机防环节:60日,机收环节:60

质量要求:1投标人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制定《宣汉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具体要求参照农机作业标准

四、项目预算金额: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为小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提供服务。

1机耕按油菜小麦160元/亩的标准,财政补助额度控制在48/亩,财政补助资金76.8万元。

2机防按水稻、玉米、大豆20/亩的标准,财政补助额度分别控制在水稻5.4元/亩、玉米5.4/亩,大豆6元/亩,财政补助资金42.0万元。

3机收按水稻155元/亩的标准,财政补助额度控制在46.5/亩,财政补助资金130.2万元。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我县从事农业会化服务达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营业执照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服务环节,但最多只能中个环节。

、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资料

1、现场报名时间:2022717日至2022723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比选资料领取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街北路48号,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比选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比选会比选小组独立负责。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272409:3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比选文件递交及比选地点: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小会议室

、说明:

1、本项目全部现场受理项目报名。

2、本次比选公告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发布,请潜在投标投标人注意查看。

十、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采购人: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联系人:朱有品联系电话:13908247848

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街北路48号

监督部门:宣汉县县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818-52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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