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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华、陈开艳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6-24     点击数: 人次

​  李华、陈开艳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区景观大道聚城峰华南区9号楼9楼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宣房权字第201503200077号,国有土地证号为:宣国用(2016)第00776号。李华于2019年6月29日死亡,上述房产李华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李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李华的父亲李永仁、母亲符必清、配偶陈开艳、儿子李川共同继承。现李永仁、符必清、陈开艳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儿子李川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永仁、符必清、陈开艳、李川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川、陈开艳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区景观大道聚城峰华南区9号楼9楼3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6月24日 至2022年7月14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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