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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勇、黄朝芳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6-14     点击数: 人次

​  向勇、黄朝芳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后街66号东乡水陆派出所6-2号,产权证号:宣权改字第0310号向勇于2008年2月28日死亡,上述房屋向勇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向勇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向勇的父亲向耀南(于1990年死亡)、母亲陈玉珍(于1996年死亡)、配偶黄朝芳、儿子向建衡共同继承。因向勇的父母均先于向勇死亡,现向建衡声明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黄朝芳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黄朝芳、向建衡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黄朝芳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后街66号东乡水陆派出所6-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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